市政协委员 阮复兴
敬告: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,转载时请注明出处,必须保留网站名称、网址、作者等信息,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,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。 Http://www.zsnews.cn 中山的水利建设,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,1989~1993年掀起了水利建设新高潮,并于1993年实现省水利厅的达标要求,成功抵御了94年的特大洪水,中山水利防洪(潮)体系已初具规模。但当前的水利建设,依然存在一些问题,值得我们去探讨和提出建议。
一、关于水利资金不足和投入不平衡的问题。
各镇区水利建设水平不平衡,主要是部分镇区的水安全,包括险工险段仍没有根除,原因是个别水利任务和财政收入不平衡。在1998年曾按省82年设计洪潮水面线统计各镇达标情况,其堤防达标率分别为:中顺大围92%,五乡联围50%,文明围38%,民三联围30%,张家边联围30%。表明各镇区水利建设不平衡,这种现象多年仍未改变。按2002年的新标准的城乡防灾减灾工程项目仍是按各镇区的经济水平设定,必将制约全市水利建设的均衡发展。中山目前的水利投资以市、镇(区)为主体,镇区投入占水利投资的主要部分。根据《广东省水利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》,水利投入须达到全市GDP的2%左右才能实现现代化规划的要求,现阶段进行的5年城乡防灾减灾工程水利部分约共投入13.75亿元,差距尚远。
镇区经济发展不平衡,承担水利任务也存在很大差异,有些镇区如黄圃、横栏、民众等镇,镇区经济差,水利任务重,虽市财政倾斜、镇区领导重视,镇区经济也不堪重负,难以周全。如黄圃镇,有千亩以上堤围76.3公里,占中山千亩以上堤围总数387.64公里约20%,有堤围水闸42座,占中山市163座堤围水闸的25%。
现有我市堤围防护费80%返还镇区,20%由市统筹安排。对经济欠发达镇区,围防护费小,返还小,无法满足水利工程建、管的需要。同时市统筹资金比例低,难以较好地平衡各镇区水利建设。
建议:通过各方面的途径,加大水利的融资渠道,加大水利投资力度,提高堤围防护费市级统筹比例至40%~60%以上;择险而治,统筹安排各镇区的水利建设项目;有供水任务的水库建设由投资主体出资为主,市政府补助。
二、关于水库工程的产权和管理权不统一的问题。
我市现有山区电站水库产权和管理权不统一的现象有二:一是产权归属镇区,但多为私人承包和管理;二是水库的产权和行政地域管理权不统一,造成矛盾,如五桂山的石井水库的争议。这种情况造成责任不清晰,影响了市小水电管理总站的直接管理、指挥调度和监督。恩平茶山坑水库的溃坝事故就是责任不明晰所造成的。
建议:为进一步明晰水库及山林的防汛、防火责任,同时更利于管理责任制的落实,促进水资源,生态资源整合、保护和开发利用,建议将电站水库交由市小水电管理总站统一管理,对权属镇的电站水库及山林由市政府统一办理资产移交。
三、关于开展全市内河排涝规划的问题。
中山市堤围达标建设防洪体系已初具规模,随着经济发展,围内农田、鱼塘锐减、蓄滞面积减小,涝灾损失加剧,内河排涝和支堤加固必将提上议事日程。所以兴建排涝工程,消除内涝,是下阶段水利建设的一个主题。现阶段进行的内河整治虽对内河涌的排涝治污有一定的帮助,但整治没有一个详细全面的内河体系规划支持,各镇区各自为政,内河排涝、排污往往造成镇区间的矛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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